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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时安排:60
课程内容:2009年天津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
天津财经大学是全国五大财经院校之一,是著名的财经类教学、科研品牌。曾经为国家培养过大批人才。为了顺应时代要求,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导干部,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(1998)54号文件,经河北省和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。
天津财经大学决定在石家庄举办经济法、金融学、企业管理学、国际贸易学、会计学、保险学等专业在职人员硕士兵研究生课程进修班。
一、报名条件
1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。
2、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2年以上,并取得一定成绩。
3、学历要求:
A种学员:具有本科学历、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(原所学专业不限)
B种学员:具有大专及本科同等学历者(原所学专业不限)
4、身体健康,年龄不限。
二、培养目标
培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系统掌握现代经济理论,并具有较强业务运作能力的管理人才和领导干部。
三、学制及课程设置
学制两年,全部课程由天津财经大学选派校内骨干教师(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硕士生导师)授课,开设12门课程。
专业课 程
公共课及专业课选 修 课
经济法
专业法理学、中国法制史、宪法学、刑法学、民法学、外语经济法学、商法学(含海商法)、国际公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商法
金融学
专业西方经济学、财政学、国际经济学、货币银行学、社会主义经济理论、外语经济法、保险学、金融市场学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、国际金融学、投资分析、理财规划
工商管理学专业企业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市场营销、战略管理、外语西方经济学、现代管理学、企业经营学、生产与运作管理、经济法、现代会计学、计量经济学、金融学
国际贸易学专业西方经济学、国际经济学、社会主义经济理论、财政学、货币银行学、外语国际贸易实务、国际营销学、国际保险学、环境与持续发展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、进